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根据压力容器监察工作需要,质检总局制定了《长管拖车定期检验专项要求》,作为《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2004)的补充规定。现以《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第3号修改单的形式予以公布,修改内容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
附件:《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2004)第3号修改单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2004)第3号修改单
(对2004年8月1日第1版及其第2号修改单的修改)
1. 目录修改内容
按照第2号修改单,在“附件三 小型制冷装置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专项要求”下一行加“附件四 长管拖车定期检验专项要求”。
修改条款 |
原文内容 (按照第2号修改单修改后) |
修改后内容 |
条 (第1页) |
本规则适用于《容规》适用范围的压力容器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其中在用汽车罐车、铁路罐车和罐式集装箱(以下简称罐车)的定期检验,除符合本规则正文的有关要求外,还应当遵守规则附件一《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附加要求》的规定。 小型制冷装置中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按照本规则附件三《小型制冷装置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专项要求》进行。 |
本规则适用于《容规》适用范围的压力容器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其中在用汽车罐车、铁路罐车和罐式集装箱(以下简称罐车)的定期检验,除符合本规则正文的有关要求外,还应当遵守规则附件一《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附加要求》的规定。 小型制冷装置中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按照本规则附件三《小型制冷装置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专项要求》进行,长管拖车的定期检验按照本规则附件四《长管拖车定期检验专项要求》进行 |
3. 附件修改内容
将附件四《长管拖车定期检验专项要求》及其内容插入附件三《小型制冷装置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专项要求》之后,另起一页。附件四的内容如下:
附件四
长管拖车定期检验专项要求
介质类别 |
充装介质 |
定期检验周期(年) |
|
定期检验 |
定期检验 |
||
A |
气(煤层气)、氢气 |
3 |
5 |
B |
氮气、氦气、氩气、氖气、空气 |
4 |
6 |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长管拖车,应当提前进行定期检验:
1. 发现有严重腐蚀、损伤或者对其使用有怀疑的。
2. 充装介质中,腐蚀成份含量超过相关标准规定的。
3. 发生交通、火灾等事故,造成对使用有影响的。
4. 停用时间超过1年,启用前。
5. 年度检查发现问题,而且影响使用的。
(五)当年度检查、定期检验在同一年度进行时,应当依次进行定期检验、年度检查,其中定期检验已经进行的项目,年度检查时不再重复进行。
(六)年度检查可由使用单位或者制造单位进行,定期检验应当由质检总局核准的具备长管拖车定期检验专项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
(七)使用单位或者制造单位应当对从事年度检查的人员进行专项培训,了解长管拖车设计、制造、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方面的基础知识,熟悉本单位长管拖车的使用状况并且掌握有关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
(八)长管拖车使用单位应当与检验机构密切配合,按照本专项要求做好检验前的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