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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封头)热处理要求

2014-03-21 09:42:15

 压力容器热处理要求

1、热处理要求:

《容规》:采用电渣焊接的铁素体类材料或焊接线能量较大的立焊焊接的压力容器受压元件,应在焊后进行细化晶料的正火处理。

常温下盛装混合液化石油气的压力容器(储存容器或移动式压力容器罐体)应进行焊后热处理。

旋压封头应在旋压后进行应力处理(采用奥氏体不锈钢材料的旋压封头除外)。

2、容规第73条:钢制压力容器的焊后热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高压容器、中压反应容器和储存容器、盛装混合液化石油气的卧式储罐、移动式压力容器应采用炉内整体热处理。其他压力容器应采用整体热处理

3、盛装介质有应力腐蚀的压力容器、介质为高度危害、度危害。

4、冷成形和中温成形碳钢、16MnR的厚度≥筒体内径的3%,其余低合金钢的厚度≥2.5%筒体内径。

5、消氢处理:高强钢和CrMo钢及有延迟裂纹倾向的材料制造的容器应根据焊接工艺评定的要求或焊接规程的要求进行消氢处理。

6、GB150规定:钢材厚度符合下列条件的:P124页